本次招商共劃分1個包件。
(一)招商范圍
本項目為漢川服務區、天門北服務區、鐘祥服務區經營區域租賃招商。成交人需完成原經營單位清退工作(產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貨物、設施設備收購等費用由成交人承擔),并按照湖北省、武漢市、孝感市、荊門市環保、消防、市場監管等部門的規章制度及采購人的要求,結合實際經營需要,對3對服務區現有經營場所及公共區域進行升級改造并經營,升級改造費用不低于5000萬元。
(二)裝修及改造
1.成交方需對3對服務區綜合樓整體重新進行規劃設計裝修,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項目:
(1)服務區整體規劃設計,完善服務功能,規劃設計時應預留加氣站、充電站位置;
(2)服務區綜合樓、宿舍樓、公共衛生間的改造與裝修(包含建筑屋面防水保溫、外墻面改造翻新、辦公區域與會議室裝修);
(3)服務區綜合樓、宿舍樓內供配電、強弱電、照明、監控、給排水、消防、管網、污水處理、網絡、空調設備等的改造;
(4)服務區公共污水處理設施的改造;
(5)司機之家、室內外引導標識系統的設置改造;
(6)停車區域內部分景觀綠化隔離帶及通道改造等。
2.項目成交后,成交方應向采購方交納成交總金額的10%作為履約保證金。
3.本項目設計、施工方案及工程預算由成交方提供,經采購方審核并報送湖北省交通廳及相關部門審批后,成交方具體組織實施;改造期限不超過6個月(含設計及審批)。
4.采購方委托監理機構對施工過程進行監督,同時委托審計公司進行跟蹤審計,所產生的服務費用由采購方承擔。
5.施工結束后,采購方組織交工驗收,未通過驗收的,由成交方對缺陷項目進行整改提升,直至驗收通過。
6.最終審計金額低于4500萬元的,成交方需向采購方補齊至5000萬元,補齊后方可經營;最終審計金額高于5000萬元的,由承租方自行承擔。
7.施工期間,成交方需搭建臨時設施保障基本經營及服務,搭建臨時設施所產生的費用及改造期間物業由成交方承擔。
(三)經營及服務
裝修改造完成后,成交方提供以下服務:
1.對3對服務區餐飲、商品零售、汽車修理、客房等項目進行經營;經營范圍不包含能源補給(如加油站、充電樁、加氫站、加氣站等)、廣告經營等業態;如成交人需增設經營范圍外的經營業態,需經采購人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;
2.提供服務區供水、供電、通訊網絡、冷暖設備、服務咨詢、司機之家等公益服務,業態經營區域內產生的水、電費用由成交人承擔;
3.負責經營區域內保安保潔、垃圾清運、污水(油污)處理、消防管網、環保設施等相關設備的日常管養維護工作,并承擔相應費用。
(四)租賃期限
本項目租賃期限為10年,升級改造期為6個月,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,實際改造期超過6個月的,以6個月后開始計算租賃期;改造期不足6個月的,自改造完成后開始計算租賃期。
(五)租金收取模式
本項目采用“固定租金”模式收取,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即預繳納第一個經營年度租金,第一個經營年度截止前30天內,繳納次經營年度租金,以此類推。
(六)其他要求
1.成交方需向采購方提供三對服務區全部經營檔口收銀系統監管權,采購方有權對營收進行監管或要求營收款項(包括現金和非現金方式取得收入)接入指定銀行賬戶管理。
2.成交方出現一下任何一種情況,采購方全額扣除履約保證金并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,前期成交方的任何投入均不予退還,同時采購方還可向成交方追償任何保證金不足抵償的損失:
(1)自合同簽訂之日起,60日內成交方未向采購方報送設計、施工方案的;
(2)自湖北省交通廳及地方相關部門完成施工許可審批之日起,施工期間累計停工30天以上的;
(3)竣工驗收延遲90天以上的。
3.辦理施工許可前,成交方需向采購方提供詳細設計方案、施工方案、工程預算,列明施工所用的主材品牌及單價,潔具、五金等材料不得低于國內外一線品牌標準,方案經采購方審核同意后報送相關部門審批。
4.成交人需對綜合樓、宿舍樓等建筑的消防設施設備進行消防驗收申請,經地方消防部門驗收通過后方可經營。
5.成交人應合理規劃3對服務區施工順序,依據湖北省相關行業標準及要求,以不封閉施工為主,采取同向服務區錯時、錯點改造方式,確保基礎服務保障。
6.室內外形象、服務區表示應符合《湖北省公路服務區VI形象標準指南》內融合標準,不得擅自變更或隨意設置企業形象標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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